咸丰县林业局咸丰县2021年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20 17:39|发布单位: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31|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项目概况】
咸丰县2021年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 GXCXF-21-08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1-69-00205
3、项目名称:咸丰县2021年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9.180483(万元)
6、最高限价:199.180483(万元)
7、采购需求:
拟采购咸丰县2021年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咸丰县2021年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黄精种植),预算金额:993562.64元(此预算价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凡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二标段:咸丰县2021年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配套灌溉设备设施),预算金额:998242.19元(此预算价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凡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 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一标段供应商最低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标段供应商最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二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四大员”(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 类)、项目经理(B 类)、安全员(C 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 年 2 月 1 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盖本单位鲜章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4)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 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21日至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3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298号三楼会议室(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298号三楼会议室(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各投标人自觉佩戴好口罩进入开标场所,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湖北健康码“红码”、 “黄码”或体温超过 37.2℃人员均不得进入。开标时需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就座,不扎堆、不聚集,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立即离开不得逗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林业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03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298号三楼
联系方式:18071931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67188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