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XM2021_022323102_000021-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广安联合储备开发项目一期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普洋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5号院2号15层1706
中标金额:175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 北京普洋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5号院2号15层1706 | 91110109740071672A | 175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 北京普洋会计师事务所 | 广安联合储备开发项目一期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审计 | / | 1 | 175万元 | 175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一、工作内容简述
广安联合储备开发项目一期地块开展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全部审计工作。广安联合储备开发项目一期地块开展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审计工作,对已发生投资的阶段性审计,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对后续发生投资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出具审核意见;待全部审计工作完成后,出具最终的审计报告。
二、工作要求概述
供应商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对项目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其他事项
服务报酬:本项目预算180万,最高限价180万。投标人(供应商)自主报价,采购人不支持非理性低价投标。投标人(供应商)所提供的最终报价如果低于最高限价180万的20%,需做额外的成本说明函(格式自拟)及相关材料佐证。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审计工作完成并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止。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荣岩、樊荣、郑小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计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
联系方式:郑小凡,010-83975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王昭旭、党杰,010-61954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昭旭、党杰
电 话: 010-6195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