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5242021000196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博物馆春秋祠盐运博物馆展陈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04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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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和评分因素,3.文物保护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文物保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文物保护团队配置、文物保护技术措施、文物保护应急预案、文物保护专项奖罚制度,上述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得 8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项有一处存在不足或错误或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文物保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文物保护团队配置、文物保护技术措施、文物保护应急预案、文物保护专项奖罚制度,上述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得1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项有一处存在不足或错误或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内容二: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和评分因素,6.资质及信誉“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国家级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水平证书壹级水平的得3分,贰级水平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国家级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证书壹级水平的得3分,贰级水平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文化创意工程类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壹级的得2分,贰级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内容三: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8月25日9:30”现更正为“2021年9月6日9:30”
其余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19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编号:zjg20210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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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博物馆 |
| 地址: | 叙永县博物馆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尹先生;联系电话:1898270697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弘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泸州市万象汇佳乐金街空中商铺3单元14楼1401号(华升南路伊丽莎白婚纱摄影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830-378776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先生 |
| 电话: | 18982706978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