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华新鹿鸣实验学校新建工程答疑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对重庆市江北区华新鹿鸣实验学校新建工程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1:请问我单位有一个项目竣工时间在2018年4月份,但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在5月份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前附表“1.4.1”条款中的“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8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为准。
质疑2:请问我单位有一个项目竣工时间在2018年4月份,但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在5月份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前附表“1.4.1”条款中的“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8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为准。
质疑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截图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界面可以体现项目经理,三个界面项目经理以哪个为准?
答: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界面任一界面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职务即可。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界面为准,竣工验收没有体现的,以施工许可界面为准,竣工验收、施工许可都没有体现的,以招投标信息界面为准。且网页截图中显示的项目经理名字需与拟派项目经理一致。
质疑4:项目经理要求书面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满足《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须提交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承诺内容一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我单位项目经理有其他在建项目,但可以满足到岗履约,请问可以中标本项目吗?
答:不可以。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满足《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须提交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执业,不得随意更换。若承诺内容一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质疑5:1、由于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属地购买社保,这样能更好保护业主利益,保证完成到岗履职,请问投标人分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本次投标要求?
2、质疑一:本项目对业绩工程类别要求为:教育建筑。科技文卫建筑包含了教育建筑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教育建筑是否存在为某企业量身定做、排除其他竞争单位的嫌疑?
3、质疑二:招标文件前附表3.3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截图应当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等)。工程规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m²及以上(须含装配式建筑)。
请明确是不是要求截图内容包含装配式建筑,如若要求截图内容里面包含装配式建筑,明显是有人已经搜选了符合单位,暗箱操作,排斥竞争单位。
4.软件里面的格式和招标文件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1、不满足要求。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中“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之规定执行。
2、若所提供的业绩为科技文卫建筑中的教育类建筑的,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里的教育类建筑指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本项目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工程类别的设定原则上满足《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要求,其具体要求使用至三级目录为止。”设置工程类别。
3、为了便于核查潜在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伪,防止部分潜在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证明,降低业绩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核实的难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故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基本信息或竣工验收界面截图必须体现出建筑面积达到18000m²及以上,且必须体现出含装配式建筑。
4、以本次补遗为准。
质疑6:1、由于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属地购买社保,这样能更好保护业主利益,保证完成到岗履职,请问投标人分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本次投标要求?
2、质疑一:本项目对业绩工程类别要求为:教育建筑。科技文卫建筑包含了教育建筑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教育建筑是否存在为某企业量身定做、排除其他竞争单位的嫌疑?
3、质疑二:招标文件前附表3.3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截图应当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等)。工程规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m²及以上(须含装配式建筑)。
请明确是不是要求截图内容包含装配式建筑,如若要求截图内容里面包含装配式建筑,明显是有人已经搜选了符合单位,暗箱操作,排斥竞争单位。
4.软件里面的格式和招标文件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1、不满足要求。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中“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之规定执行。
2、若所提供的业绩为科技文卫建筑中的教育类建筑的,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里的教育类建筑指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本项目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工程类别的设定原则上满足《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要求,其具体要求使用至三级目录为止。”设置工程类别。
3、为了便于核查潜在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伪,防止部分潜在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证明,降低业绩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核实的难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故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基本信息或竣工验收界面截图必须体现出建筑面积达到18000m²及以上,且必须体现出含装配式建筑。
4、以本次补遗为准。
质疑:7:业绩要求为:工程类别:教育建筑;þ工程规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m²及以上(须含装配式建筑)。业绩中如何体现装配式建筑?
答: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基本信息或竣工验收界面截图中必须体现出建筑面积达到18000m²及以上,且必须体现出含装配式建筑。
质疑8:请问以下情况人员是否满足本次招标人员技术负责人要求?“长寿湖西岸环湖路景观带打造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技术负责人吕东滨(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512374):1、吕东滨以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01372973,执业印章号:赣141151625713,身份证:370503198410280612。该证书于2021年5月13日左右被住建部职业资格中心纳入“废弃证书”栏并显示“注销”)2020年10月已经注册在江西国江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吕东滨江西国江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养老保险可以佐证);2、根据住建部2016年9月30日第13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6年第二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2019年5月17日第1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9年第十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2019年12月31日第3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9年第四十一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2020年12月29日第2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第四十七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2021年1月4日第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第四十八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可以清晰得知吕东滨于2019年12月31日开始已经离开河南省一直注册在江西省,那怎么又存在吕东滨在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呢?;3、吕东滨(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512374,颁发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号:桂职干[2018]14号)高级工程师是以广西金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名义考评的{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李东毅等12名同志取得2017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桂职干[2018]14号)}。吕东滨2018年因集团内部人事变动去广西荔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担任安全部部长,并于2018年12月13日公开报道吕东滨在中交四公局桥隧公司检查指导荔玉项目。2021年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发布巜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平安交通”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情况的通报》(桂交便函[2020]143号):吕东滨等3人通过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荔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报“科学技术:拱肋节段安全翻转方法的研究与应用”,说明吕东滨一直都在广西工作怎么又成了你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师呢?”。长寿湖西岸环湖路景观带打造工程业主是重庆市长寿生态旅游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督机构是重庆市长寿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请问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利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双重养老保险、同时多个公司任职的人员怎么都把3.6个多亿工程项目标中了呢?这个不是“强揽工程”、有“保护伞”那是什么?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难道不是干扰了公开招投标秩序吗?
答:虚构业绩不能用于投标,提供虚构业绩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保人须知中明确规定“9.2.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如业绩截图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质疑9:业绩要求截图应体现工程规模,必须体现装配式建筑吗?以哪个界面截图为准?
答: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基本信息或竣工验收界面截图中必须体现出建筑面积达到18000m²及以上,且必须体现出含装配式建筑。
质疑10:质疑:要求公司及项目经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在2018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业绩。
5.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教育建筑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m²及以上(须含装配式建筑)
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截图应当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规模、项目经理名字等),同时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等信息不一致时,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综上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明显设置门坎(工程为教育建筑)、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和截图应当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还有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据了解早在招标文件还没上网前,这绝少数的企业就已经被锁定,名义上低价中标,实为一人控制,早已内定中标人。一个不到2万多平米且造价也不是很大的项目非要把条件设置成全国就那么少数的单位满足,这暗箱操作痕迹太明显,强烈建议取消这毫无意义的条款【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和截图应当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响应政府制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给社会一个健康的投标环境。不然我司将会向上一级部门申诉,包括不限于向重庆市长信箱反应!
答:取消招标文件中“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的要求。
质疑11:关于公司及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在2018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教育建筑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m²及以上(须含装配式建筑)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截图应当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规模、项目经理名字等),同时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问:1.我司有类似学校建筑:但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工程用途为其他或公共建筑请问是满足?
2工程规模:含装配式建筑为什么一定要在截图中体现,我司的业绩真实经得起查,难道因为没有在截图体现装配式建筑的内容就否定我司的投标资格简直太不公平了,强烈建议取消设置不公平的条件?
3.还有提供的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请问哪种数据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过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有好个版块截图,到底以哪个版块截图的数据为准?
答:1、满足。截图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为教育类建筑。这里的教育类建筑指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
2、为了便于核查潜在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伪,防止部分潜在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证明,降低业绩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核实的难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故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基本信息或竣工验收界面截图必须体现出建筑面积达到18000m²及以上,且必须体现出含装配式建筑。
3、取消招标文件中“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的要求。
质疑12:工程类别是教育建筑,意思是提供的投标业绩必须是教育类的建筑业绩?
答:是。这里的教育类建筑指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
质疑1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工程类别没有教育建筑选项,请问该如何体现工程类别?
答:截图须能体现出业绩属于教育类建筑,这里的教育类建筑指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
质疑14: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请问截图数据以哪个版块的为准?
答:取消招标文件中“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的要求。
质疑15:业绩要求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是不是指数据等级为C级,请明确?
答:取消招标文件中“截图数据应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数据”的要求。
若本次发布的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工程量清单.pdf [5001052021072701301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