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合肥安徽博物院展陈设备更新改造-展览专业照明设备采购答疑公告一,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ZF2021-18-037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1-18-03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展陈设备更新改造-展览专业照明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月9日
二、答疑信息
答疑事项:采购文件
答疑内容:
1.采购需求中要求“轨道与所投轨道射灯为同一品牌”,请问轨道是否与轨道射灯1或轨道射灯2为同一品牌即可。
答:是的。如拟投轨道射灯为不同品牌,须保证拟投轨道能兼容轨道射灯。
2.LED轨道射灯1和LED轨道射灯2是否也需要提供样册或官网截图,请明确。
答:不需提供,按招标文件执行。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可否理解为带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答:是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的,投标人均须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业绩评审项,能否删除美术馆业绩要求或增加其它形式的展馆(如文化馆、规划馆、纪念馆等)业绩。
答:相较于文化馆、规划馆、纪念馆等展馆,博物馆与美术馆皆以展品展示为主,虽然美术馆照明在表现方式、照明方式上与博物馆存在一定差异,但从展品照明安全、照明质量效果来说要求相近,且美术馆对展品照明质量相较博物馆要求更高。另外,美术馆常规展示的传统书画、油画等平面展品也与博物馆展览内容相重合,故此次业绩要求以博物馆、美术馆为主,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答疑日期:2021年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内容和本答疑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博物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87 号
联系方式:0551-63733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帅、李真
电 话:0551-62220095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