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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厂高密度聚乙烯固体库房智能搬运适应性改造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齐鲁分公司塑料厂高密度聚乙烯固体库房智能搬运适应性改造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齐鲁分公司塑料厂高密度聚乙烯固体库房智能搬运适应性改造项目已由已由《已由《关于下达齐鲁分公司2021年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齐鲁分发〔2021〕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齐鲁分公司塑料厂高密度聚乙烯固体库房智能搬运适应性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齐鲁分公司塑料厂高密度聚乙烯固体库房智能搬运适应性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塑料厂界区内。
2.3建设规模:齐鲁分公司塑料厂高密度聚乙烯固体库房智能搬运适应性改造项目中的所有建筑安装施工,改造主要内容:对库房地坪、库房顶棚、库房大门、西侧站台等进行改造,新建充电间、充电桩系统的供配电及AGV小车配套监控系统设施等改造。具体内容和工程量详见施工设计图。
2.4 建设投资:暂定人民币含税价497万元。
2.5计划工期: 150 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 年 9 月 30 日;
交工日期: 2022 年 2 月28 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齐鲁分公司塑料厂高密度聚乙烯固体库房智能搬运适应性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工作。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一 个标段。
2.9其他: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9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不含税主材费60万元,工程施工费含税4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须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本) ,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2021 年 8 月 27 日(工作日,每天8时 0 分至17时0分);
(2)购买地点:https://ebidding.sinopec.com。
(3)凡在线下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初步协议明确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牵头人的购买人持联合体初步协议复印件和第4.3款第(1)至(4)项要求的牵头人的各项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4图纸押金 1000 元,中标人确定后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
6.2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9 时日0分。
6.3递交地点:https://ebidding.sinopec.com/IPWeb/ 。
6.4递交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2521号天齐宾馆院内齐鲁石化招标(选商)中心第一开标室 。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9 时日0分。
7.2开标地点: 齐鲁石化招标(选商)中心第一开标室 。
7.3开标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2521号天齐宾馆院内 。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
邮编:255400;
联系人:王曙明;
电话:0533-7523857;
传真:0533-7523857;
电子邮箱:zhouhuanying.q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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