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2021-08-20,截止日期:2021-8-3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金秀县“两高”“两道”乡村风貌改造工程项目金秀镇田村屯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所属行业分类:水电,招标代理: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LBJXZC2021-C2-01150-GLHY,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秀县“两高”“两道”乡村风貌改造工程项目(金秀镇田村屯)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银河路26号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2号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JXZC2021-C2-01150-GLHY
项目名称:金秀县“两高”“两道”乡村风貌改造工程项目(金秀镇田村屯)
预算金额:1462000.00元
最高限价:1462000.00元
采购需求:金秀县“两高”“两道”乡村风貌改造工程项目(金秀镇田村屯),包括: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墙、柱面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8月26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银河路26号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2号楼)。
方式: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银河路26号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2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银河路26号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2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银行账号:2166 1201 0172 6666 9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妥善安排磋商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在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的磋商保证金。
4.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zfcg.gxzf.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城北西路一巷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2-6212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银河路26号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2号楼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0772-42810701817229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工
电话:0772-428107018172291983
4.监督部门
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6215667
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