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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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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坪坝营镇狮子岩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18 17:52|发布单位: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30|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项目概况】
坪坝营镇狮子岩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HXF21-02-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ZHXSCG-2021-106-00001
3、项目名称:坪坝营镇狮子岩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6.649428(万元)
6、最高限价:106.649428(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为路基整形工程、排水沟工程、路面工程、圆管涵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按建筑业划分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C 类证件合格证书,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2017 年 2 月 1 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3根据人社发〔2018〕3 号、鄂人社发〔2018〕3 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 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73号三楼(县交通局旁边楚蜀一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73号三楼(县交通局旁边楚蜀一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hubei.gov.cn)。 2.各供应商需委托一名代表至磋商现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咸丰县坪坝营镇文关路99号
联系方式:18579792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73号三楼(县交通局旁边楚蜀一巷)
联系方式:0718-6825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先生
电话:1857979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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