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8-16,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来凤中学电脑采购竞价,所属区域:重庆,所属行业分类:电脑,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竞价公告
(竞价号:2422748942958593采购形式: 协议供货 )
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便携式计算机
配置要求:1、笔记本类型 商用笔记本,不接受家用或消费类笔记本2、CPU:第十一代智能英特尔? 酷睿? i5-1135G73、内存:8GB DDR4内存,2个内存插槽,最大可扩充到32GB4、显卡: NVIDIA? GeForce? MX330 2GB GDDR5显存独立显卡5、硬盘:256GB SSD+1TB SATA 6、光驱:无光驱7、无线网卡:内置WiFi6无线网卡,蓝牙5.18、有线网卡:集成10/100/1000M高速以太网卡9、其他设备:一体式触摸板;可选背光键盘、指纹识别10、显示器:15.6” 11、摄像头:720p 高清晰摄像头,配备物理防窥开关12、存储:SD读卡器13、电池:48Wh 3芯锂聚合物电池14、电源适配器:45W电源适配器(集显配置)或 65W电源适配器(独显配置)15、规格尺寸:≤363mm x 255mm x 19.9mm16、重量:≤1.79kg(含3芯电池,单SSD)17、接口:1×USB 3.2 Gen2 Type-C(支持Thunderbolt? 4),3×USB 3.2 Gen1 Type-A(其中1个支持关机充电),1×HDMI,1×VGA,1×耳机麦克Combo插孔,1×以太网络接口(千兆),1×安全锁孔,1×电源接口稳定性:产品通过了高低温及湿热(环境适应性)试验,工作温度:-20℃、45℃;储存运输温度:-40℃、60℃;工作条件下的相对湿度:40℃、93%;储存运输条件下的相对湿度:40℃、93%。18、投标时提供三年质保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其中:计算机2台,不购买操作系统
备注:无
采购限价:¥6,000.00元
数量:2
小计:¥12,000.00元
商品包号:2
台式计算机
配置要求:1、CPU:Intel I5-10400;2、内存:8G DDR4,最大支持32G3、硬盘:512G NVME SSD;4、集成声卡/显卡/网卡5、接口:前置4个USB 3.2 Gen1, 1个麦克风插孔,1个耳机/麦克风combo插孔;后置4个USB 2.0,2个PS/2,1个VGA,1个HDMI,1个RJ-45,1个耳机插孔,1个麦克风插孔,1个Line-in插孔;6、键盘/鼠标:同一品牌USB抗菌防水键盘,;同一品牌USB抗菌光电鼠标7、机箱电源:不小于110V/220V 180W电源,符合80Plus铜牌标准;8、其他:机箱不大于25L,前置开关键、Reset键;9、显示器:≥21.5寸,与主机同品牌10、投标时提供三年质保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其中:计算机40台,不购买操作系统
备注:无
采购限价:¥4,700.00元
数量:40
小计:¥188,000.00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璧山区
5、配送区域:璧山区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1-08-19 14:00: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1-08-19 16:00: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报价不能超过限价
8、交货时间要求:接单后三天内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西路141号
联 系 人:邓丽
联系电话:18723439697
邮政编码:40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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