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联通涵闸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联通涵闸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水利局、南通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水利工[202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通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单孔六米涵闸,穿滴洞身长50.5米,主要功能为挡潮及向三夹沙送水。
2.1.3合同估算价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施工图所示的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联通涵闸工程。
2.1.4工期要求: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
系统中工期填写为14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为涵闸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下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参加投标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拟派建造师(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成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建造师(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近期(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信用等级须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5/19/art_42984_9819748.html,未列入“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名录的从业单位,进入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进行招投标活动,信用等级初定为B级。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列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以江苏省水利厅公告为准,具体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等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未与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过法律纠纷;
(7)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4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24日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通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邮 编:邮 编:2260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朱仲英
电 话:0513-81680304传 真:0513-87101097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ntgs1101@126.com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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