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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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安县卫生健康局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农安县卫生健康局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HWGK2272
项目名称:农安县卫生健康局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89.7930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设备名称: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简要技术需求:双路独立输出,可以同时治疗俩位病人。治疗臂关节使用万向节,旋转自由,定位准确。
采购数量:9套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交货。
交货地点: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时间: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9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领购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4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6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6.2公示媒介:、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网站和本网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农安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大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万彬
联系电话:0431-83212120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楠楠
联系电话:17743469030
7.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楠楠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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