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11 至 2021-08-12 | 撰写单位: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13-00279
二、项目名称: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中标(成交)金额: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899其他商务服务
服务范围:一、咨询服务内容 1.开展综合发展水平自评价: (1)针对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结合辉山经开区经济发展基础,对考核指标进行逐一对标、分析,形成辉山经开区综评自评价报告。 (2)围绕综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进入国家级经开区百强行列为目标,针对薄弱指标,在自评价报告中对2021年综评考核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协助开展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 (1)了解国家综评考核的最新办法及评分标准,针对每一项指标评分标准、得分权重进行分析、研判。 (2)配合辉山经开区完成综评考核数据和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认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工作环节沟通顺畅,完成年度考核既定目标。 二、咨询服务成果 1.完成各年度辉山经开区自评价报告。 2.配合辉山经济开发区完成2021年(考核年度为2020年)综评考核目标。
服务要求: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的30%;2.提交辉山经开区自评价报告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的30%;3.提交辉山经开区自评价报告终稿,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的40%。 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具有固定支持电话 现场支持:1 小时内响应; 2小时内到达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现场支持:1 小时内响应; 2小时内到达 我公司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服务,在采购方文件报批、专家审查过程中,及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和数据,修改评价报告和成果,必要时邀请行业内的专家给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服务标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咨询意见和报告内容客观科学充分全面、结论正确可靠,确保评估咨询工作质量。 保证在接受咨询任务委托后,承诺及时完成资料的领取收集、专家组组建、项目现场踏勘、召开咨询会议、报告撰写、报告审核等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快地完成各项工作,保证不迟于项目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咨询工作。 为委托的项目配备足够的、称职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保持项目组人员稳定,并及时到位。若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随便更换项目团队成员,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承诺在企业资质、业绩、人员配置等方面达到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积极配合委托方完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各项工作,全方位服务委托方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全过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莉、古丽、李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采购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耀阳路18-12号
联系方式:024-81379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
电 话:024-227222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LNWXA-2021096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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