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镇五联合站数字化交付
招标公告
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镇五联合站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DM-2021-2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镇五联合站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基于集团公司“十四五规划”及分公司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下,引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并结合长庆油田分公司的自身管理特点,通过生产业务和信息化技术的高效融合,实现信息化技术对生产业务的全面支持,在生产运行、设备管理、节能降耗、安全防范、应急管理等领域确立管理新模式,为长庆油田安全、环保、高效生产运行提供保障。
按照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的指导方针,将采用油气生产物联网、移动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地理信息、虚拟现实等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建设数字化油田,实现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引入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与数字化交付的新标准,建设集工程建设可视化沙盘系统组态及数据分析、项目线上流程管控、物资采购、项目管理、移交中心和现场数据采集管理系统、数据资源建设与数据质量控制于一体的地面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改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将镇五联合站地面建设工程建设成为“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数字化油气田,按照“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先进、适用、安全、可持续”的原则,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监督、试运行投产等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过程中,将形成的各类设计、采购、施工等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的采集、整理、入库,最终形成能完整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交付实体的数字化成果,系统地提交给生产管理单位。
服务内容:按照长油基建字〔2021〕2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地面建设工程数字化交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基于长庆油田公司地面建设数字化移交平台,针对本建设工程实施项目开设、项目组织管理数据初始化、业务功能组态、业务功能数据入库、数据采集工程、数据治理工程、驻场服务等工作。
服务标准:软件成果符合规范要求,平台设计须遵循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及企业相关设计规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级资质(专业范围至少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3业绩要求:近四年承担并完成过类似地面工程建设(长输管道、集输管道、站场)数字化移交项目。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3.6.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6.3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的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0时0分0秒至2021年8月16日24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5.2招标文件按标段 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发布、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澄清、开标、评标、结果公示等流程均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实施,投标人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的所有业务,无需前来现场办理。
5.3招标文件购买及发票索取方式: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到现场领取,请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将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发送至xbfzxfp@163.com,邮件附言说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付款单位及付款金额等信息,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发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业务具体办理请致电:029-68934523、029-6893452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6.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6.3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相应项目和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视为保证金支付成功。若投标保证金未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29-86978973;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7. 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9月2日8时30分0秒(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长庆油田陇东生产指挥中心 | 地 址:陕西西安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
联 系 人:冯涛 | 联 系 人:张锋忠/蔡坤 |
电 话:0934-8399801 | 电 话:029-68934584/6893457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angfengzhong_nw@cnpc.com.cn |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