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一标段诱虫板、香根草及性诱剂
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202108009-1
项目概况
2020年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诱虫板、香根草及性诱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FCG202108009-1
项目名称:2020年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诱虫板、香根草及性诱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每标段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标。
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采购需求:诱虫板8500片、斜纹夜蛾性诱剂100套、甜菜夜蛾性诱剂100套、小菜蛾蛾性诱剂100套、二化螟蛾性诱剂100套、香根草5400株。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4)投标人提供的诱虫板、香根草及性诱剂产品须为苏农保【2021】9号关于发布2021年江苏省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名录范围内的企业产品。
(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屏。
(2)本项目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采购人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没有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特别提醒:
(1)本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9日15:00: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方式: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售价:无
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国泰新点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50518264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7.0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08月19日15点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7.0参加远程开标会;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7.0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9日15:00: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正本上要求逐页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副本上凡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则必须由投标人或经其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2.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无
3.中标单位须向交易中心交纳500元综合服务费。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包干价15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5.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供货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根据省下达项目时间及县财政局拨款情况,资金到位后10日内由县财政直接支付(无息)。
7.期间,防控工作可能会造成本次采购工作的延期及文件相关条款的变更或修改,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系统中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云县植物保护站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北郊农技推广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1377556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阳光景都19-205室
联系方式:0518-88860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站长
电 话:13675233568
九、 政策功能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文件。
十、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十一、特别提醒十二、项目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根据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如果远程交互时开标现场的视频出现卡顿现象,请各投标人切换至主持人画面,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