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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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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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0282021000173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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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1591138.00 |
最高限价 | 1591138.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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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生效后 120 天内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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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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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公司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 B 证;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省外注册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5、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时间: | 2021年08月10日到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 |
方式: |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通过绑定数字(CA证书)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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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资格审查办法。
2.本项目资格审查由采购人组建资格预审小组,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3.资格审查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审核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其CA证书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审查。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结束后,出具资格预审报告。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2.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说明需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纠正,对供应商递交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或说明。
4.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随机抽取供应商
1.抽取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完成后立即抽取,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抽取方式:内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抽取。
3.随机抽取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
4.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结果由系统自动推送,申请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通过“交易平台入口”“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端口登录,在“资审结果查看”模块查看结果。入围供应商在“资审结果查看”模块下载采购文件进入后续采购活动。资格审查结果与成交结果一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www.lcggzy.com)上公告。
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达到3家(包含本数)但不超过5家(包含本数)的,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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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1年0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进入交易平台入口,通过“资审文件上传”模块,按照文件上传要求,将编写完成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上传至系统中;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采购人不予受理,所有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8月17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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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石燕桥镇政通街1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832-38200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行政审批局4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832-3960933 39626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吕先生 |
电话: | 0832-38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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