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区法医伤情鉴定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7月12日 17:20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华区法医伤情鉴定外包项目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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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 17: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65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2日 14:30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晓慎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2949789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赖警官 (0755) 85135160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晓慎 (0755)82949789 |
项目概况 龙华区法医伤情鉴定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QCG2021035714
项目名称:龙华区法医伤情鉴定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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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华区法医伤情鉴定外包项目
| 一项
| 详见附件内容
|
注:附件内容详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中本项目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ggzy.com/gqsy/sbj/),(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司法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可以不包含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性功能鉴定、活体年龄鉴定)(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售价:¥6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为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 (一)“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因此,深圳政府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
联系方式:赖警官 (0755) 85135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
联系方式:黄晓慎 (0755)8294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慎
电 话: 0755-8294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