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年07月12日 16:36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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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
行政区域 | 黄埔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 16:3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吴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651688-337、142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西玉树公园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82113932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651688-33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41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1GZ04ZC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邀请中的“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更正为: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邀请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的“2021年7月23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1年7月30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邀请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的“(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黄浦区财政局。”更正为:(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技术参数指标包组四(18吨氢燃料洒水车)(二)主要性能的“1、★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①车身前端设置有智能遥控洒水炮,通过驾驶室内的遥控手柄对前置洒水炮进行控制,实现洒水炮自由旋转,流量控制等功能。(注:车身前端设置的智能洒水炮需提供工信部公告证明。);②车辆后部设有工作平台,平台上配有活动小座板和可以水平回转、上下倾斜,且具有水柱扩散调节功能的喷枪。”更正为:1、★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①车身前端设置有智能遥控洒水炮,通过驾驶室内的遥控手柄对前置洒水炮进行控制,实现洒水炮自由旋转,流量控制等功能;②车辆后部设有工作平台,平台上配有活动小座板和可以水平回转、上下倾斜,且具有水柱扩散调节功能的喷枪。(投标人须承诺交货时提交的产品符合本条款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技术参数指标包组五总质量18吨降尘雾炮车(一)主要技术参数中的“8、▲前悬/后悬:≥1450/2500mm”。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九、合同设备验收(适用于各包组)中的“(一)交货前中标人须提交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投标响应及承诺的技术参数。若发现中标人所投产品不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参数要求,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更正为:(一)交货前中标人须提交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产品检测报告,对投标产品属于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参数进行检测或试验;对超出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参数,需出具同一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试验报告及核查报告(核查报告无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提交的报告须包含投标响应及承诺的技术参数。若发现中标人所投产品不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参数要求,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所有包组的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的“(5)检测承诺:投标人承诺交货前提交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投标响应及承诺的技术参数,得3分。无或其他不得分。备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更正为:(5)检测承诺:投标人承诺交货前提交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产品检测报告,对投标产品属于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参数进行检测或试验;对超出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参数,需出具同一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试验报告及核查报告(核查报告无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提交的报告须包含投标响应及承诺的技术参数,得3分。无或其他不得分。备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表(包组五)技术部分的“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 “四、技术指标参数”中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的符合性:完全满足或优于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技术指标参数:包组五(总质量18吨降尘雾炮车及护栏清洗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共9项)得27分,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至0分为止。”更正为: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 “四、技术指标参数”中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的符合性:完全满足或优于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技术指标参数:包组五(总质量18吨降尘雾炮车及护栏清洗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共8项)得27分,负偏离一项扣3.375分,扣至0分为止。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西玉树公园
联系方式:020-8211393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吴女士
电话:020-87651688-337、142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更正后发售稿】F21GZ0499 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环卫车辆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