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7月12日 16:21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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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
行政区域 | 金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 16: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3: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宾虹西路251号6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宾虹西路251号6楼) |
预算金额 | ¥78.4666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钱永纯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69620630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
采购单位地址 | 地址:金华市李渔东路2346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7857960851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钱永纯 联系电话:15669620630 |
附件: |
附件1 | 磋商公告-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docx |
附件2 | 采购报名表 .doc |
项目概况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消采CS2021002
项目名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466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466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以确定该投标人的报价评审价格,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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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扣除6%
| 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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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②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 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所需的履约能力;(二)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至2021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向代理机构以发送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方式获取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宾虹西路251号6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宾虹西路251号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磋商响应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供应商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报名表。
如供应商采用邮购报名的,请将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并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349836261@qq.com邮箱。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都符合资格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地址:金华市李渔东路234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785796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联系人:钱永纯 联系电话:15669620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永纯
电 话: 15669620630
附件下载:磋商公告-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docx 附件下载:采购报名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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