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7-10,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肥西县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公益景观小品氛围提升项目[2021],所属区域:安徽-合肥-肥西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编号:2021AEEFZ002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肥西县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公益景观小品氛围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EEFZ002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公益景观小品氛围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 年 6 月 28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技术资信评分标准中,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创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荣誉的,每个荣誉得2分。最高得10分。
问:荣誉、奖项并不是资质证书,不能限定颁发单位为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增加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其也是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
参考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件“合工业(2020)116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附件二明确了服务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的人员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
答:更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创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的,每个荣誉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招标公告中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请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是否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3.招标文件第57页的“6.2技术响应表”、“6.3货物说明一览表”均注解“(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项目,否则删除)”。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请问6.2及6.3两张表格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按照项目采购清单提供材料及工艺说明、规格。
4.招标文件第31页“编号2、数量为500项的道路沿线隔离栏画面更换”是否为32页的“巢湖路沿线”的图片样式。
答:是
更正日期:2021 年 7 月 9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肥西县委宣传部
地址:肥西县
联系方式:1396510325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51-6882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腾飞
电话:0551-6882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