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7-1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州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及配套项目Ⅲ包D标段-僚莘路(会展大道至荷岳南路段)道路工程(不含隧道)施工监理(第二次),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及配套项目Ⅲ包D标段-僚莘路(会展大道至荷岳南路段)道路工程(不含隧道)施工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的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及配套项目Ⅲ包D标段-僚莘路(会展大道至荷岳南路段)道路工程(不含隧道)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工作,招标人为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及配套项目Ⅲ包D标段-僚莘路(会展大道至荷岳南路段)道路工程(不含隧道)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及配套项目Ⅲ包D标段-僚莘路(会展大道至荷岳南路段)道路工程(不含隧道),僚莘路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是会展中心与外部联系的重要通道。道路全长约808米,与地铁三号线美旗站及美旗~水口区间共线,共线段长度约600米。设计为双向8-10车道,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最终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1.3本项目建安费总额约6302.171967万元。
2.1.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99100元。
2.2.2 本次招标的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是: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及配套项目Ⅲ包D标段-僚莘路(会展大道至荷岳南路段)道路工程(不含隧道)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和项目后评价等)及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协调组织施工图会审、施工方案审查、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协调与配合、档案汇总、工程移交、保修责任厘定及保修方案审查等相关服务。包括对建设施工、收尾及保修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内容。
2.2.3 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其他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投标人中标后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报建、报监及报批手续,协助招标人处理相关合同纠纷和索赔,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以及协助招标人协调工程有关各方申报和获取相关奖项(如有要求)等。
2.3监理服务期:
2.3.1本项目的计划工期约为1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及配套项目Ⅲ包D标段-僚莘路(会展大道至荷岳南路段)道路工程(不含隧道)计划于2022年7月29日前建成,其中,本项目荷岳路以南路面工程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以上开完工日期为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
2.3.2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且工程付款完成止。
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的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签发开始工作通知为准,其余各阶段的开始时间自动衔接,招标人不另发通知;工程收尾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如因工程质量缺陷需要实施工程整改、返工、加固及其他保修工作的,监理服务期应顺延且以实际工作完成时间为准(不增补服务费用)。
2.4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5服务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监理类企业)。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并提供在该平台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网页件。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申请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4.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已有两项在建项目,且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7 月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须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 月3 日9 时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8 月3 日9 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28789973
传 真:/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关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30272、0757-83130871
电子邮件:gzjlfs828@163.com
招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
联系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