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2021-C3-990591-YZLZ(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1-C3-990591-YZLZ)
二、项目名称:华南地区水稻产地安全利用联合攻关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广西格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号楼11层1101-1105、1122-1125号
中标(成交)金额:49.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广西格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华南地区水稻产地安全利用联合攻关项目 | 1、产品和品种筛选和验证区(小区或分区数量不能少于218个,总面积不低于25.6亩) 2、技术模式验证区(9种技术模式验证区):针对当前常用的安全利用技术,水肥管理、土壤调控、叶面阻控、低积累品种等开展安全利用技术效果验证。(小区或分区数量不能少于54个,总面积不低于12.6亩) 3、技术模式示范区(13种技术模式示范区):针对比较成熟的品种、产品和技术模式进行较大面积的示范。(示范区总面积不低于61.3亩)。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①实施前由成交人按照制定的水质监测与净化方案开展工作。 ②土壤调理剂或钝化剂等物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肥料登记证,在犁耙田前撒施,土壤调理剂(或钝化剂)每季(造)施用量不得超过150kg/亩; ③pH调节剂(或其他碱性物料)需符合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肥料登记证(若施用石灰不需肥料登记证),每季(造)施用量不得超过100kg/亩; ④叶面阻控剂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肥料登记证,在水稻最佳生育期喷施,一般应在水稻分蘖期或灌浆期喷施,不得在扬花期喷施;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计划实施期限2021年 7月至晚稻收割结束。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按国家、行业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执行。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正文第34.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8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NNZC2021-C3-990591-YZLZ
二、项目名称:华南地区水稻产地安全利用联合攻关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广西格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成交供应商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号楼11层1101-1105、1122-1125号
成交金额:肆拾玖万玖仟元整(¥49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成交金额
|
1
| 华南地区水稻产地安全利用联合攻关项目
| 1、产品和品种筛选和验证区(小区或分区数量不能少于218个,总面积不低于25.6亩)
2、技术模式验证区(9种技术模式验证区):针对当前常用的安全利用技术,水肥管理、土壤调控、叶面阻控、低积累品种等开展安全利用技术效果验证。(小区或分区数量不能少于54个,总面积不低于12.6亩)
3、技术模式示范区(13种技术模式示范区):针对比较成熟的品种、产品和技术模式进行较大面积的示范。(示范区总面积不低于61.3亩)。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①实施前由成交人按照制定的水质监测与净化方案开展工作。
②土壤调理剂或钝化剂等物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肥料登记证,在犁耙田前撒施,土壤调理剂(或钝化剂)每季(造)施用量不得超过150kg/亩;
③pH调节剂(或其他碱性物料)需符合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肥料登记证(若施用石灰不需肥料登记证),每季(造)施用量不得超过100kg/亩;
④叶面阻控剂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肥料登记证,在水稻最佳生育期喷施,一般应在水稻分蘖期或灌浆期喷施,不得在扬花期喷施;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99000.00
|
服务时间:计划实施期限2021年 7月至晚稻收割结束。
|
服务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按国家、行业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宁蕾、荣薏、方东(采购人授权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账户信息争性磋商文件
| 服务费收费
金额(元)
|
1.采购代理费收取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正文第34.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
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分行)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 7485.00
|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西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0771-5573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邮编:530012
联系方式:黄丽杰、陈建廷;电话:0771-2618118、2611889、2611898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廷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