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晋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名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园街道办公场所(华林路385号一、二层)配套设施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14612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茶园街道办公场所(华林路385号一、二层)配套设施修缮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1146122 元;
工程发包价为:105443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二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或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02时30至0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1.1.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20日8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室)递交投标文件;
7.2.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7月11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并将确认函送至招标代理。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85号
电话:13075903369
联系人:吴利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室
电话:0591-86399069
联系人: 林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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