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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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伊犁州伊宁市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伊市发改【2020】66号、伊市发改【2021】1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伊宁市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2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
2.工程规模:伊宁市新建日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地表水厂1座及配套输水管道。包括:1、新建20万m3/d净水厂一座,包括常规处理、污泥处理及相应的应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和水厂总平面布置等;2、新建原水及出厂水输水管道:管径为DN800-DN1600球墨铸铁管(K9级),管线全长约4740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LS2021070840700101001
伊犁州伊宁市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水厂BIM设计、
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设备配套、施工试运行等(EPC)总承包工作以及所有项目前期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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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含)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壹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原件,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10日至2021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地方财政资金及市场化融资资金。2.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才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伊宁市
地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西路229号-1精品苑综合楼8310室
邮编:
835000
邮编:
835000
联系人:
孙冠群
联系人:
马燕燕
电话:
0999-8150327
电话:
0999-8197181
传真:
传真:
0999-813321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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