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2、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政策;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1)计算机系统服务(或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2)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单位应提供社保部门出具近个三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含公司社保缴纳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凭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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