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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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代码:2101-440115-04-01-6116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2个15万吨级和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照靠泊20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1000万吨,泊位长度1232米;8个3千吨级通用内河驳船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5千吨级通用内河驳船设计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550万吨,泊位长度855.54米;6个3千吨级集装箱内河驳船泊位,配套服务南沙港区集装箱中转运输,其中北侧口门180米过渡段结构按照靠泊5千吨级集装箱海船设计建设,其余结构按照靠泊5千吨级内河驳船设计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50万标箱,泊位长度650米。
(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疏浚工程、软基处理工程、水工建筑工程、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港作车辆、堆场及道路工程、生产辅助建筑工程、暖通工程、供电照明工程、自动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导航工程、装卸机械配套工程、临时工程等。
(3)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南沙三期工程下游
2.2招标范围: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测量工作、勘察工作及从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含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项目前期报建工作、设计审查的报批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招标阶段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建设期间的服务和配合完善竣工图纸及资料等)。
2.3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周期:按业主的进度要求。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设计人于签订设计合同后,60天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稿并交招标人组织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10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按业主进度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各阶段的概算、预算编制工作所需时间包含在上述时段内。
(3)施工现场技术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国内15万吨级(含水工结构)或以上泊位的码头工程项目设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设计批复文件、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业绩的建设规模和认定时间以提供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3.3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2016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15万吨级或以上的码头工程设计任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其他人员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注:应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复印件。】。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2018-2020年)均有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5.3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5.4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5.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l)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6)在最近五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严重违约等的。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投标登记窗口为准),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副本)、设计资质(副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内容须包含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登记)及盖有公章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登记。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备注:办理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必须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的内容必须与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的内容一致。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开票资料(含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8305103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邮编:51073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2211756
传真:020-8221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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