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兴科明珠小区商铺4-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14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ZB-AK-2021-010
2、项目名称: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255,000.00元;
第2包: 375,000.00元;
第3包: 225,000.00元;
第4包: 210,000.00元;
第5包: 330,000.00元;
第6包: 165,000.00元;
第7包: 105,000.00元;
第8包: 330,000.00元;
第9包: 105,0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255,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概况:安康市2021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紫阳县17场次。
第2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375,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概况:安康市2021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25场次,其中旬阳县21场次,汉滨区4场次。
第3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225,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概况:安康市2021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15场次,其中汉阴县10场次、汉滨区5场次。
第4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21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概况:安康市2021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14场次,其中岚皋县12场次、高新区1场次、恒口1场次。
第5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33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概况:安康市2021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22场次,其中白河11场次、宁陕11场次。
第6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165,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概况:安康市2021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平利11场次。
第7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105,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概况:安康市2021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汉滨区7场次。
第8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33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概况:安康市2021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22场次,其中汉滨区11场次,石泉县11场次.
第9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105,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概况:安康市2021年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镇坪7场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16 00:00:00 至 2021-10-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4)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2) 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可对本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供应商被评标委员会推荐多个标段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顺序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所中标段,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07 17:3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兴科明珠小区商铺4-05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4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5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6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7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8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9包: 安康市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须知: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14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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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联系人:陈晨
联系地址:安康市育才路安康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33581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雅丽
电 话:0915-226105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兴科明珠4幢1层05号
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