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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局5站牵引所地网改造工程自购物资采购(第一批)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DWGZTPW2021-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乌鲁木齐局5站牵引所地网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处关于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东牵引所接地网改造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和《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处关于改建铁路兰新线巴哥、红旗坎、二堡、尾亚牵引所接地网改造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气化工程分公司牵引所地网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本项目物资 地网主材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精霍线伊宁东110kV牵引所地网改造工程,工程地点位于伊宁东牵引所。工程内容为新建水平接地体采用120mm2铜绞线,接地网埋深于冻土层下;水平接地体上辅以垂直接地体Φ20*2500mm纯铜棒;设置20米深井缓释型离子接地装置,满足接地电阻不大于0.5Ω、使用寿命20年需求。地上接引线部分利旧。伊宁东110kV牵引所铜绞线1750m、垂直接地体50根、20米深井缓释型离子接地装置4套等。
兰新线巴哥红旗坎等4站220kV牵引所地网改造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巴哥、红旗坎、二堡、尾亚牵引所。工程内容为新建水平接地体采用120mm2铜绞线,接地网埋深于冻土层下;水平接地体上辅以垂直接地体Φ20*2500mm纯铜棒;设置20米深井缓释型离子接地装置,满足接地电阻不大于0.5Ω、使用寿命20年需求。地上接引线部分利旧。巴哥、红旗坎、二堡、尾亚牵引所水平及垂直接地体,除二堡站外其他站再外加深井缓释型离子接地装置。铜绞线7310m、垂直接地体230根、20米深井缓释型离子接地装置29套等。
项目开工时间:2021年7月1日 ,竣工日期:2021年8月31日。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乌鲁木齐局5站牵引所地网改造工程自购物资采购(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资料。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要求:
3.1.7.1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有或无 均需填报。
3.1.7.3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4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乌鲁木齐局5站牵引所地网改造工程自购物资采购(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1年7月2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日,每日9: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2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8058969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分公司新疆分公司
帐号:20110101933007140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7月7日10 时 00 分至10时 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7月7日10时30 分,递交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一巷15号中铁电气化局格库项目经理部209会议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7日10时30 分前;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本网站(http://www.{wz_now)、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项目经理部
地 址: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一巷15号中铁电气化局
联 系 人:闫 坤 电 话:18637984657;
电子邮箱:80589690@qq.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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