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样式 table.table-separate th{ font-weight:bold; border-top:1px solid #F3EDE9 !important; table.table-separate td{ padding: 13px 0; font-weight:100; .table-separate td.tit{ background-color: #f4f9fe; font-weight:normal; padding:22px 0; width:15%; .table-separate td.cont{ text-align: left; padding:16px 22px; width:85%; height:175%; .table-separate.no-border th{ border:none; text-align: left; .table-separate.no-border td{ text-align: left; border:none; table {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table-layout: fixed; word-break:break-all; font-size: 10px; td { word-break:break-all; word-wrap : break-word;border: 1px solid #000000; @page { size:210mm 297mm;//纸张大小A4 margin: 0.25in; -fs-flow-bottom: "footer"; -fs-flow-left: "left"; -fs-flow-right: "right"; padding: 1em; #footer { font-size: 90%; font-style: italic; position: absolute; top: 0; left: 0; -fs-move-to-flow: "footer"; #pagenumber:before { content: counter(page); #pagecount:before {content: counter(pages);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科(山西)新型显示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Ⅰ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钢筋集中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BJF-TYZDK-2021-116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科(山西)新型显示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Ⅰ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项目钢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工程概况: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科(山西)新型显示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Ⅰ标段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潇河产业园区太原起步区(北区),北起北格街,南至规划小牛线以北,西起大运东路。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包括E02#调试厂房、E04门卫、E05门卫及相关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9520.67㎡,建筑总占地面积25194.9㎡,红线范围内施工总用地面积为54944㎡。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所需钢筋具体数量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4.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招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4.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5 履约信用要求:①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③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④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6供货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注册联系:4006-010100)。
请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登录供方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步骤参与、响应本次招标,同时保留好网上开标解锁密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人。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6月30日 11 时 00 分至2021年07月05日 11 时 00 分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发送至招标人邮箱(752895759@qq.com ),并根据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10111710921189、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电话:010-51136506、开户行:建行北京六里桥支行、账号:11001045200056000613)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山西中电科项目保证金及标书款)、项目名称,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luban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录。
5.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07月10日上午 11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0日上午 11 时 00 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科(山西)新型显示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Ⅰ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山西省太原市潇河产业园区太原起步区中国电科(山西)新型显示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Ⅰ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本网站(http://www.{wz_now/)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
联 系 人:李嘉炜
技术负责人:韩顺鑫
电 话:18215185203
电子邮件:752895759@qq.com
2021年0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