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青岛玛丽酒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592.51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拥有的山青岛玛丽酒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金额合计1592.51万元,其中:本金813.24万元、欠息779.27万元(截至2021年6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利息计算数额可能因计算方式等原因存在误差,具体以贷款合同约定或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债务企业分布在青岛市。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
| 利息
| 合计
| 担保方式
| 五级分类
|
1
| 青岛玛丽酒业有限公司
| 5,992,667.34
| 5,444,661.47
| 11,437,328.81
| 刘华爱、郝爱芬、青岛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抵押
| 损失类
|
2
| 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
| 2,139,691.72
| 2,348,045.42
| 4,487,737.14
| 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贾婧怡、赵烨、高绪莲、赵桂旭
| 损失类
|
| 合计
| 8,132,359.06
| 7,792,706.89
| 15,925,0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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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债权情况如下:
第1户:青岛玛丽酒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0日,青岛玛丽酒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本金余额为599.27万元,应付利息为544.47万元,本息合计1143.74万元。由青岛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刘华爱、郝爱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刘华爱名下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琅琊台路38号6号楼503室房产抵押。
(二)借款人情况
青岛玛丽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2010万元人民币,刘华爱出资1136.83万元,占注册资金的57%;冷启成出资492.65万元,占注册资金的24.51%,杨文金出资189.57万元,占注册资金的9.43%,孙方友出资151.54万元,占注册资金的7.54%,法定代表人刘华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华爱。目前借款人已停止经营。
经委托招商银行查询企业征信情况,借款人借款余额1973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约1973万元,对外担保余额约799万元,系为招商银行不良客户青岛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另外还查询到其对青岛海之子酒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本金600万元。
经调查,借款人名下有厂房和土地,其中抵押给农商行胶南支行,抵押金额1700万元,招商银行对该资产轮候查封。
(三)抵押物情况
实际控制人刘华爱名下胶南市琅琊台路38号6号楼503室房产,面积64.66平米。(门牌号由琅琊台路38号改为琅琊台路180号),2014年授信时评估房产总价值为45万元。首封法院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招商银行查封为第15轮。目前该抵押物尚未进入评估拍卖程序,该房产目前有人居住。
(四)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青岛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6日,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终端净水设备及配件、机电仪表、计算机软件、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环境污染治理设计、施工;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中水回用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等。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丁建华。该担保人同时系招商银行不良客户,与借款人系互保关系,目前已脱壳经营。该担保人金融机构借款余额3906万元,对外担保余额约600万元,系为本项目借款人提供担保。未查询到该企业名下有效资产信息。
保证人二:刘华爱,男,胶南市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因涉及刑事犯罪服刑,目前已出狱。
招商银行第11轮轮候查封被告刘华爱名下位于胶南市帝邦数码城房产,证号:私34671,面积约110平方米,为商业房产,该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为青岛银行胶南支行,抵押金额95.74万元。
第14轮轮候查封被告刘华爱名下位于胶南市向阳路房产,证号:私65086,面积214.12平方米,为商业房产,该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抵押金额100万。
第14轮轮候查封被告刘华爱名下位于胶南市向阳路房产,证号:私65677,面积216.99平方米,为商业房产。该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抵押金额100万。
保证人三:郝爱芬,女,胶南市人,刘华爱配偶。未查询到该保证人名下有可处置资产线索。
(五)诉讼情况
2017年1月13日招商银行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2月16日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立案,案号为2017鲁0211民初第3243号,经法院审理判决,抵押物在45万元内优先受偿,2018年10月,招商银行申请执行。2019年8月法院出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第2户: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0日,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213.97万元,应付利息为234.80万元,本息合计448.77万元。由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赵桂旭、高绪莲、赵烨、贾婧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4日,赵烨出资200万元,占100%,实际控制人赵桂旭。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北关工业园,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塑料机械等产品生产。该企业原是全国著名的塑料机械生产企业之一,胶州市塑料机械行业龙头企业,但因受经济下滑影响较大,下游客户订单减少严重,利润大幅下滑,产品销售后未能及时收回货款,造成资金紧张。根据招商银行2020年2月28日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人金融贷款金额887.04万元,对外担保约2200万元。
经调查,该借款人名下资产如下:
1.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为工业用地,地号为:1-1-107-221,位于胶州市北关工业园,58130.7平方米,招商银行二封,首封为潍坊银行,查封本金1000万元。
2.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名下胶自51881号房产,14415.08平方米,招商银行二封,首封为潍坊银行,查封本金1000万元。
上述土地、房产抵押权人为建行胶州支行,建行胶州支行目前贷款余额约3394万元,利息预计1500万元,抵押金额5200万元。建行胶州支行已申请执行,尚未启动拍卖程序。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与借款人关联公司,注册资本416.6万元,赵桂旭占40%,顺德塑料机械厂占60%,法人实际控制人赵桂旭,注册地址:胶州市北关办事处。
根据2020年2月28日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人金融贷款金额6568.79万元,对外担保0万元。根据相关调查了解,征信信息不全面,借款人实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约9744万元,民间借贷不详,对外担保6000万元。担保人名下金融机构负债及或有负债合计1574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 抵押金额
| 担保方式
| 诉讼进度
| 备注
|
1
| 建设银行
| 3394
|
| 保证+抵押
| 执行中
|
|
2
| 农业银行
| 2000
|
| 保证
| 执行中
|
|
3
| 工商银行
| 2150
|
| 保证
| 执行中
|
|
4
| 中信银行
| 1200
|
| 保证
| 执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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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潍坊银行
| 1000
|
| 保证
| 执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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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9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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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名下房产证号自628号,面积238平方米,位于中云办事处市中小区5号楼6号楼网点,抵押权人建设银行,抵押金额300万元,首轮查封人杨金光,招商银行轮候第三轮查封。
保证人二:赵桂旭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男,汉族、山东胶州市人,保证人名下私24148号房产,面积265平方米,位于胶州市中云街道办事处龙州路1号楼3单元,市场评估价值约200万元。该房产无抵押,潍坊银行青岛分行首轮查封,查封本金1000万元,招商银行二轮查封。
保证人三:高绪莲,实际控制人赵桂旭配偶,女,汉族、山东胶州市人。未查询到该担保人名下财产线索。
保证人四:赵烨,男,汉族、山东胶州市人,实际控制人赵桂旭之子。保证人名下胶私转59574号,位于胶州市澳门路257号翰林苑小区D2号楼2单元801,面积110.77平方米,该房产资产价值约90万元。抵押权人中信银行青岛分行,抵押金额75万元,潍坊银行胶州支行首轮查封,查封金额1000万元,招商银行轮候二轮查封。
保证人五:贾静怡,女,汉族,山东胶州市人,赵烨之妻,未查询到该保证人名下财产线索。
(四)诉讼情况
招商银行于2016年7月13日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立案,2017年5月22日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7年8月11日,招商银行就本案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终本裁定。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及保证信息应以我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2021年6月3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2079789 邮政编码: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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