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020210013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马尔康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配送要求:(5)原材料供应责任的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采购项目总预算为550.0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共计1包;2.本项目监督部门:阿坝州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2831010;3.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5.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马尔康中学校 |
地址: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江街212号 |
联系方式: | 0837-28589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1栋1409室) |
联系方式: | 028-6643309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袁老师 |
电话: | 0837-2858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