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综保区跨境电商物流仓储分拨中心、智能科技产业园、“四合一”集约式监管中心、跨境电商智能仓储中心及智能化升级改造综合体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郴州综保区跨境电商物流仓储分拨中心、智能科技产业园、“四合一”集约式监管中心、跨境电商智能仓储中心及智能化升级改造综合体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郴高复【2021】20号、郴高复【2021】21号、郴高复【2021】22号、郴高复【2021】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抗疫特别国债和专项债,招标人为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综保区跨境电商物流仓储分拨中心、智能科技产业园、“四合一”集约式监管中心、跨境电商智能仓储中心及智能化升级改造综合体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郴州市综合保税区;
2.3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7861.9㎡,总建筑面积约55300㎡,其中仓储47000㎡、综合楼8300㎡;另有二层坡道构建197M×10M=1920㎡、内部巡逻道路450M×6M=2700㎡,总投资约2.0亿元 2.4工期:总承包工期4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1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施工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 80 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工程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8最高投标限价: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玖佰元整(¥187791900.0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待中标后配备到位。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其他设计岗位人员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另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上述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门的文件为准);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为准。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保函”形式。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6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17:00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不记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暗标资料每套400元,领取资料同时投入4楼431室箱子内。
7.澄清答疑
7.1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 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4代理服务费:34.93 万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8.5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电话:0735-265497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35-28805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项目负责人:阳小兰
项目组成员:陈少林、李陈坤
电 话:0735-2618800 (15273587356、1351735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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