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汝城县卢阳镇中心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EPC以汝发改[2020]65号文标,,招标人为汝城县卢阳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规及内容:总建筑面积4820平方米,新建一栋教学楼、食堂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
2.5 工 期:总承包工期210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6月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7月7日17:00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不记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为了防止乱领代领的不良现象,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暗标资料,在不记名领取暗标资料时,请自行投入人民币400元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由中标人支付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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