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3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龙门大道、三川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洛采竞磋-2021-13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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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龙门大道、三川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4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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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1-133 |
2、项目名称:龙门大道、三川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967,103.65元 |
最高限价:1915698.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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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龙门大道、三川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1967103.65 | 191569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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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排水工程、路面破除与恢复等,其中:龙门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管径D800污水管道约210米;三川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在岳洛路南侧新建DN400压力管道约520米。 5.2 资金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 5.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本人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明资料全文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6 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磋商开启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6月30日 至 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7月14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7月14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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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6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395525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华阳峰渡国际十楼整层(1001-1024) |
联系人:尚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068951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0689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