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26,截止日期:2021-07-19,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昭苏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房屋评估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昭苏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XJYHZB-YL2021-05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昭苏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房屋评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1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ZB-YL2021-052
项目名称:昭苏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房屋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310000.00
最高限价(元):231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2100
预算金额(元):2310000.00
单位:户
简要规格描述:遴选6家供应商对昭苏县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约2100户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昭苏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房屋评估工作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通知,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www.ccgp.gov.cn)”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1801室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0:30
开标地点: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
注: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核查,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且均在有效期内,资料不全不予领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昭苏县乌孙路194号
联系方式:18299144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联系方式:157390355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群
电 话:1573903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