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2021-06-26,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安宁市南部片区路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县街街道路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安宁,所属行业分类:道路,采购业主: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南部片区路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县街街道路网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21】194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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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提升改造鸣德公路、甸德公路、海鸣公路、大地村公路、上礼公路、云好公路、丰富公路、塘子田进村道路、耍马滩进村道路和上元良村公路10条公路,总长10.136公里,涉及鸣矣河、王家庄、大石庄、县街集镇、石江村、石庄村、双村、下元良村等8个行政村17个自然村。 根据道路现状,按照农村公路四级或基本级标准建设水泥或沥青混凝土路面,提升改造原有老旧破损的土路、石块路、水泥路,路基加宽至4.5米-6.5米,设计车速15公里/时,主要建设路基、路面、交安等工程。 |
2.2 招标范围: 安宁市南部片区路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县街街道路网工程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
2.3 总投资:3905.01万元 |
招标规模:22824519元 |
2.4 资金市级财政筹措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县街街道办事处鸣矣河、王家庄、大石庄、县街集镇、石江村、石庄村、双村、下元良村等。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①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一次性验收合格; ②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04]第3号部长令)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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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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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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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③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项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公路或公路桥梁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招标文件中对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④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投标人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投标人2019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出具基本账户存款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0%的证明(证明开具时限要求: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三日内,存款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须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将对相关证明进行核实,如有造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2017年至2019年(或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21以来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验资报告及开标前一个月以内公司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承诺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 ⑤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或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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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25 15:49至2021-07-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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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7-20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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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其他(开标规定等):①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供应商不用到现场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下载并阅读《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一供应商》,若因投标人(供应商)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为做好开评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或现场演示的投标人(供应商)须携带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的《疫情期间工作证明》及《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入场,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③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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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0楼 | 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1楼 |
招标联系人:王海晶 | 招标代理联系人:宋兴涛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08791916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577141895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