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2021],所属区域:安徽-合肥-蜀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2021ASSFN0014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SSFN001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6页“供应商实力”得4分”的设置不合理。事实依据:1、“综合服务先进单位”,并非所有区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都进行过评 比的奖项,显然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述“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范畴;2、用双引号明确的“综合服务先进单位”奖项显然也是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述“特定奖项”的范畴。
法律依据: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的第<四>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相悖。
请求: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予以修正。
答:本次“综合服务先进单位”奖项要求的颁发单位为“区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未特指哪一行政区域及级别,并不存在“特定区域”的限制;且本次采购内容为“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等工作”属于第三方服务采购,且加分条件中“综合服务先进单位”服务类先进单位与采购需求相匹配,且未明确具体哪一类服务行业,因此不存在“特定奖项”的范畴。综上所述,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原磋商文件规定执行,不予修改。
更正日期:2021年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68号
联系方式:13856999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产业园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检察院大楼北楼
联系方式:0551-65597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597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