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25,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宁河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编号:TJDS-2021-A-105)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2021年宁河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DS-2021-A-10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宁河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1516号二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DS-2021-A-105 项目名称:2021年宁河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2.0万元 最高限价:43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35 | 135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是
| 141 | 14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3包 | 是
| 78 | 78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4包 | 是
| 78 | 78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到现场安装并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四)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到 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1516号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包,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1516号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薄前村西侧(原辰光制衣厂院内) 联系方式:02269592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德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1516号二层 联系方式:022-60994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2-60994444 采购文件下载 TJDS-2021-A-105-2021年宁河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仪器设备采购项目0624.docx
天津德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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