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
2.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成都北编组站
3.联系人、电话:材料科陈刚028-86482169 设备科闵新洪028-86482058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技改专项物资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成都机务段(具体交货地点与成都机务段设备科经办人员联系)。
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三、报价回复要求
1.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将《报价单》于2021年7月6日17:00时前,发送至cdjwdwzcg@163.com邮箱;未注册供应商除提交《报价单》外,还需附加提交资格文件(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至cdjwdwzcg@163.com邮箱。
2.邮件标题必须填写为:20210629成都机务段(技改物资)网上询价采购报价单--XXXX(报价单位简称)。由于标题不符合要求,导致采购单位未搜索下载到《报价单》的,其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3.《报价单》表格内“供应商(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且必须盖鲜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4.《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报价单》表格内“产品制造厂(全称)/品牌(全称)”列,响应行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7.《报价单》表格及内容项不能删减,要保留不响应行,对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8.同一企业对同一“附件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两次及以上报价,视为无效。
9.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附件项目”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附件项目”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附件项目”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附件项目”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10.若在公告期内同一物资不同供应商发生相同报价、且为最低报价时,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推荐第一份报价单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1.报价单位必须将我方《报价单》从网上下载下来,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四、合同期限:本批次采购物资为单次采购合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机务段设备科通知与成交供应商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五、结算方式:本次采购按先货后款方式结算。货物到段验收合格后(如需安装、调试、培训的,必须经安装、调试、配合合格,经段方签认合格后),供应商按照我段要求、时间内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设备科办理,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六、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则:供应商有效报价达到3家及以上的采购项目。推荐报价最低、且单项物资低于预算单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虽然最低、但单项物资高于预算单价时,该项物资流标。
七、供应商报价注意事项:
该批采购物资为技改专项物资,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每项物资都有专门的技术规格书,请供应商在报价前认真阅读,报价时必须响应技术规格书上所有条款及要求。
附件:
1.本次采购项目各物资技术规格书。
2.成都机务段技改物资网上询价采购报价单(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028-86482169)
2021年6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