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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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李石分局维修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抚新区·沈抚新区备案。以辽示范区项目批{202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李石分局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李石分局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沈抚示范区顺大街与顺发路交叉口东南角
3.项目规模:改造现有办公楼及车库的总建筑面积为4925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4825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拟在原车库东南侧改建1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总监建筑面积为5055平方米。改造后作为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李石分局办公用及技术房使用。同时对园区围墙、大门等进行建设。
4.项目投资估算:1159.03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李石分局维修工程:966.1万元
6.工期要求:2021年07月23日 开工至 2021年10月31日 竣工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3000874001001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李石分局维修工程
改造现有办公楼及车库的总建筑面积为4925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4825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拟在原车库东南侧改建1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总监建筑面积为5055平方米。改造后作为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李石分局办公用及技术房使用。同时对园区围墙、大门等进行建设。
100
8.招标范围:改造现有办公楼及车库的总建筑面积为4925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4825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拟在原车库东南侧改建1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总监建筑面积为5055平方米。改造后作为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李石分局办公用及技术房使用。同时对园区围墙、大门等进行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须具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lnzbtb.com/BPSystem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投标保证金:18.0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lnzbtb.com/BPSystem网上递交。
2、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交易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不得少于5日。
七、其他说明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张文东
姓名:
张文东
单位: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
单位: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
职务:
主任
职务:
主任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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