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JFJ[CS]2021024#(招标文件编号:HJFJ[CS]2021024#)
二、项目名称:泰宁县公安局公务用车修理服务采购计划(2021年-2022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宁县阳光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泰宁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泰宁县平安汽车维修厂
供应商地址:泰宁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泰宁县阳光汽车修理厂 | 泰宁县公安局公务用车修理服务采购计划(2021年-2022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 公务用车修理 | 详见招标要求 | (2021年-2022年) | 详见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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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泰宁县平安汽车维修厂 | 泰宁县公安局公务用车修理服务采购计划(2021年-2022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 公务用车修理服务采购计划 | 详见招标文件 | 2021年-2022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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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荣贵、刘锋、胡文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按3000元包干计取;②收取方式: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③缴纳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账号:81001100000919 ④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且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纸质合同送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鉴证章留存备案一份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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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公安局
地址:泰宁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胡先生0598—7839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宁县台前路33号
联系方式:小蓝1528058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蓝
电 话: 1528058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