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5202100083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高县庆岭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22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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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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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高县庆岭镇人民政府高县庆岭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高采竞﹝2021﹞15号)的更正通知
各供应商:
现将谈判文件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三、本项目对供应商或响应产品提出的特殊要求(二)中的“中国政府采 7网”更正为“”。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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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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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高县庆岭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高县庆岭镇同庆街32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478081202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
地址: | 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四幢四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831-541067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14780812020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