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JC20210621001(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10621001 )
二、项目名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通勤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旭东花园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9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通勤车项目 | 通勤车服务 | 服务项目需求:1.车辆需求:(1)车型及数量。满足乘坐需求的6辆客车,车龄短、乘坐舒适、节能环保的车型优先选择,具有车辆行驶证。(2)车况要求。车况良好,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新能源公交车优先,车上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3)外观要求。外观美观、车型统一,车内外标志、标识统一的车辆优先选择。(4)车辆卫生。车辆需配备暖风、空调、车载电视、座椅等完好附属设施,并在乘员需求时正常使用,每天保证车内外的干净、整洁,确保职工乘坐舒适、环境清新。(5)安全保障。企业应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团队及安全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车辆具有安全监控设备优先选择,确保车辆运营安全。 (6)车辆保险。座位险每位不得低于8万元(含8万),要提供相关资料。(7)备用车辆。供应商需提供至少2台备用同等车型车辆,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8)维修力量。企业拥有自有维修场地和相应维修设备,确保车辆及时修复。(9)通勤服务。提供白班及值班通勤服务,每天6趟(往返)。 | 一年 |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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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宁,杨玲,张军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 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5000 按500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金额:大车:¥600.00 小车:¥350.00 总价:¥950.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2段4号
联系方式:0416-3212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联系方式:0416-2420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
电 话: 0416-24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