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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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伊宁市南岸新区卫生院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已经由伊市发改[2020]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市南岸新区卫生院建设项目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6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南岸新区康庄北路26号
2.工程规模:伊宁市南岸新区卫生院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包括供排水、采暖等附属配套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LS2021062440200101001
伊宁市南岸新区卫生院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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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5、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6、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所有投标人员严格按照伊犁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因此原因造成未能按时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后果自负。7、本项目资金为援疆资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民主巷楼
地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1299号福安·西城国际1号商业楼412-413号商铺
邮编:
835000
邮编:
835000
联系人:
黄勇
联系人:
刘敏兰
电话:
15209990033
电话:
09998194500
传真:
传真:
0999880016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423510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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