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衡山路垃圾压缩站南移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6月24日 17:00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衡山路垃圾压缩站南移重建项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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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行政区域 | 龙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4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07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
预算金额 | ¥266.136194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桂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88465933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60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4-87124616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4-88465933 |
项目概况
衡山路垃圾压缩站南移重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7-2021-00881
项目编号:440507-2021-00881
项目名称:衡山路垃圾压缩站南移重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61,361.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衡山路垃圾压缩站南移重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61,361.9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包括旧压缩站、公厕拆除和重建土建公厕,涉及市政、路灯、绿化树木、治安监控设备迁移和绿化配套、绿化补偿及完工修复、迁移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衡山路垃圾压缩站南移重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衡山路垃圾压缩站南移重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代理人员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60号
联系方式:0754-8712461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房
联系方式:0754-88465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工
电话:0754-88465933
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4日
相关附件:
代理协议书--衡山路垃圾压缩站南移重建项目.pdf 衡山路垃圾压缩站南移重建项目招标文件(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