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全域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项目(三片区)(新华街道办事处、金郝庄镇、康庄镇、老赵庄镇、松林镇)更正公告 |
一、采购人: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临清市青年路(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方式:2328592 |
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市鹏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县(区)湖西付坟村号 |
联系方式:0635-7028216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清市全域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项目(三片区)(新华街道办事处、金郝庄镇、康庄镇、老赵庄镇、松林镇)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81202102000109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23日 |
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一、二、三、四、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备:施工单位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在本公司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或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在本公司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单独具有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各成员单位均需符合招标公告第1条、第4条的规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为在中国注册的企事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注:临清市全域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
变更为: 一、二、三、四、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备:施工单位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在本公司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或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在本公司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单独具有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各成员单位均需符合招标公告第1条、第4条的规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为在中国注册的企事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注:临清市全域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聊城市鹏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635-7028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