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迪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及所涉以物抵债协议项下资产进行处置,该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利息4,258.67万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1月31日)。债务人位于杭州市,该户债权由浙江迪凯金宏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杭州市解放东路钱江新城迪凯银座24-29层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由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谢卿宝提供保证担保。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与债务相关方签署以物抵债协议【抵债资产为迪凯银座24-29层商业用房(面积合计11580.18平方米)、地下车位(90个)、B1层附属用房(面积950.3平方米)】,买受方受让债权后,需承继以物抵债协议项下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以物抵债协议项下资产未办理过户手续,其中地下车位和B1层附属用房无产权证。
3、以物抵债协议项下资产存在物业费、公共能耗费、车位管理费等相关费用,成交日后次月起相关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4、买受方承继以物抵债协议项下权利并实施抵债行为涉及的过户及税费问题由买受方自行承担及解决。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实际转让以最终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71-85167871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6361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