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办公楼与食堂架设连廊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MS[CS]2021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办公楼与食堂架设连廊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1.6.23
二、更正信息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描述: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联系方式:18965029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16层
联系方式:0591-87582076/15980596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旭
电话:1896502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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