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提供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供应商必备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 年度或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9 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公司或所属集团总公司具有工信部颁布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情况的,经专家小组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
二、商务要求
一、交付期及交货地点
交付期: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接口工程完工,全部线路开通并验收为验收合格。
三、售后服务
要求有良好的售后保障,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
五、其他要求
无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