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与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一致才有效)或者有效的电子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其他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2、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建招〔2019〕10号),本项目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视同原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4、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完成进赣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信息并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网上公示的单项工程投标登记的建造师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当一致。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招标要求,且每种岗位人数至少为一名,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6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劳动力管理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若省外企业无安全员岗位证书的,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④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景观(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信誉要求
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资产未被接管或被冻结;在最近3年内无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行为;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
8、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9、本工程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请实时关注网站公告、答疑澄清内容,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在网上提出疑问。
10、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1、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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