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23局四公司西安市阎良区新跃村安芦组棚户改造项目(钢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1-2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西安市阎良区新跃村安芦组棚户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阎发给审发【2019】15号、阎发收审发【2019】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安市阎良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新跃村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阎良区新跃村安芦组棚户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县)。合同金额3.72亿元,合同工期27月,开工日期2020年8月,竣工日期2022年12月。主要工程量:本项目安置区总建筑面积96050㎡。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19-2021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本项目实际供货品牌需根据项目需求供应。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ecm.crcc.cn)进行注册登记后(未进行注册或注册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此次采购活动),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rccec.com.cn)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4月22日08:00至 2021年4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2 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3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可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获取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时00分;
递交途径: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开标
7.1时间:2021年5月12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2021年5月12日10时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使用递交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2){本网站(http://www.{wz_now)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4)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
(5)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新跃村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安芦组棚户改造项目中铁二十三局工地
联系人:白炯联系电话:17711570946 电子邮件:349831923@qq.com
9.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邮 编:710061
电子邮件:464220874@qq.com
标书售卖联系人:刘丹迪联系电话:18691958555
澄清答疑联系人:王 琪联系电话:15710441338
铁建云商电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18001379961QQ:3241473184
9.3招标文件发票开具咨询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请供应商+QQ群624335291咨询,发票开具问题入群后直接@耿明明。保证金退还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未进入公示名单,入群后@耿明明办理;2.进入公示名单,入群后@景国晨办理。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区新跃村安芦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YLGC01
| 吨
| 6409
| 1000
| 2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